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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乌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(2014—2015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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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5-22 15:28:01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据了解,为了贯彻落实全省、金华“深化千万工程,建设美丽乡村”现场会精神,加快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从2014年开始,用两年时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扩面提升行动,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面上基本覆盖、农户普遍惠及、排放基本达标的要求。
  一、治理目标
  根据“碧水商城”行动计划及力争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要求,按照“两年分步走”分解落实目标任务,即到2014年底,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80%,农户覆盖率提高到80%;到2015年底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力争达到100%,农户覆盖率提高到85%以上。
  二、基本原则
  (一)分类实施,严格标准。根据本市实际,全市行政村划分为三类,即不需治理村、提升治理村和实施治理村。明确实施异地奔小康的村为不需治理村;已实施污水治理但达不到验收标准、位于生态敏感区域内的村为提升治理村;其余未实施污水治理的村为实施治理村。其中规划区范围内,2015年底前列入集聚建设计划和进行旧村改造的村为应急治理村。提升治理村和实施治理村(可纳入污水处理厂的村除外)按照生态敏感程度不同,划分为生活污水重点治理村和一般治理村两大类。重点治理村主要指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、江河流域等生态敏感区域的村,生活污水治理后出水水质要求达到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一级B以上标准;其它一般村,生活污水治理后出水水质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标准。常住人口1500人以上村、农家乐特色村要按照重点村标准实施治理。
  (二)因地制宜,经济实用。农村生活污水有条件接入城镇管网的,首选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。不具备条件的,可根据实际选择就地生态化治理,重点治理村要采用有动力处理模式,可选用太阳能微动力技术、常规交流电微动力处理模式或者其它先进的处理模式;一般治理村可采用厌氧池和沼气池为主体技术的无动力处理模式,并配建人工湿地或稳定塘。
  (三)全盘统筹,建管并重。要从全市水环境治理大局出发,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工业污水治理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、农村区域企事业单位生活污水治理、农村门口塘治理、农村河道治理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通盘谋划实施,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,实现“治理一片、水清一片”。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减量化、资源化处理模式,减少污水产生,并结合农业种植开展循环利用。加快各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进度,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绩效。
  三、主要任务
  (一)制定两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。2015年底前,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要完成实施治理村203个(其中应急治理村102个),完成提升治理村164个。各镇街、工业园区要按照覆盖到位、截污到位、达标排放的要求,制订计划分解落实分年度目标任务,划定重点治理区域,提出具体到每个村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,明确任务、时间节点,排出两年工作计划表。
  (二)开展实施治理村的污水治理建设。按照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体规划确定的处理模式和排放标准,结合村庄地理区位等基础条件,优先考虑进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;不具备条件的,视情建设集中型、区域型、联户型或分散型处理设施,实行就地生态处理。按照“雨污分流、普遍覆盖”的要求,加强污水管网建设,85%以上的农户实现接入,洗涤水、洗浴水、粪便和餐厨污水应纳尽纳、能治尽治、达标排放。农村家庭式作坊(工厂)、农家乐特色村的污水,要采取预处理等措施,达到纳管标准后再接入。
  (三)实施已经治理村的提升改造。对已实施生活污水治理,但处理技术模式、管网建设标准、排放标准不符合规定要求,或者农户接入率低于80%、已接入农户生活污水未应纳尽纳的村,都应按设计方案开展提升改造。需提升改造的村,已经具备接入城镇管网条件的,要改造为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。其它需沿用就地生态处理的村,对应重点治理村、一般治理村的规划定位,实施无动力改有动力、加建扩建人工湿地或稳定塘改造。部分处理技术符合要求,但建设质量不达标的,也要纳入改造对象。同步改造建设标准偏低管网,更新破损窨井和管道设施,解决老旧管网渗漏、雨污合流问题。
  (四)抓好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。以自然村为单位整体普及无害化卫生户厕,以推进已建底渗式化粪池标准化改造、引导新建住房配套化粪池的标准化建设为重点,到2015年底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在用农户化粪池80%以上达到标准,重点村达标率提高到90%以上,镇街用村的公共厕所、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的化粪池全部改造达标。
  (五)推进村内池塘整治工作。重点开展清淤泥、护岸、水系疏通、水面保洁等工作,坚持池塘清淤泥不清沙,采用生态护岸、杜绝砌浆勾缝,防止废弃物(污水)等投(排)入池塘,抓好清水养殖、禁止投喂饲料。到2014年底,全市未清理整治的村内池塘全部治理一遍。
  (六)完善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机制。切实加强维护管理,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。积极探索自我管理和购买服务,因村制宜选择专业公司市场化管理、村民组织自行管理、职能部门牵头管理等多种模式。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巡查制度,检查监测进出水量和水质,并分村建立档案。结合农民素质提升培训工程,为每个行政村培训一名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员。
  四、保障措施
  (一)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。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市“五水共治”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,按照本方案的要求,明确目标任务,细化工作计划,落实工作责任,确保组织计划到位、责任落实到位、任务完成到位。
  (二)注重协作,形成合力。各镇街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,积极主动做好工作,加强相互间的沟通联系,建立健全会商协作机制,共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。市财政部门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资金保障。
  (三)强化监管,规范实施。相关部门要主动服务基层、服务项目,加强项目设计、施工等相关环节的技术帮助指导。规划设计委托、建设材料采购、工程项目发包,均实行镇街为最小单位的统一招投标。加强财务监管,每年确定一批项目列为市重点审计和监督对象。加强质量监管,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机构进行监理,实施专业化管理,并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关口。管网和终端处理设施必须由有资质的企业施工建设,设施验收需提供工程竣工报告和水质检测报告,凡有挂靠、转包情况要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。
  (四)深入宣传,营造氛围。充分利用电视、报纸、网络和广播等媒介,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紧迫性、重要性,努力形成人人关心、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,使治污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,为全面夺取治污工作胜利创造有利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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